张燕民 首席律师
概要:执业17年,硕士学历,高级职称,持有律师、高级经济师......

最新动态 

张燕民律师为某温泉游泳中心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变更、债权转股权等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担任某投资公司“某花园” 项目的全程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开发运作、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房地产公司、香港某投资集团、香港某公司股权抵押、项目融资提供金融、房地产全程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某国际花园” 项目的全程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开发运作、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某上市企业所属的大型国有房地产公司首席法律顾问,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亿元,土地储备近130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近75万㎡,总投资额近30个亿;

张燕民律师为某大型国有房地产房地产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某温泉度假村项目合作开发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大型国有房地产公司就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房地产公司海南省省三亚市田独镇开发项目项目提供前期并购方案设计、投资风险论证、各类文件制作等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软件园项目1080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公司股权转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上市企业控股投资建设的“**国际项目”提供项目营销、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某省直机关办公楼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项目规模4万平方米,顾问标的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担任某实业公司法律顾问,为该公司建设工程、铁矿石国际贸易等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某国有大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该公司各类项目投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广州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某商业城”等8项债权资产包转让、变现提供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约5亿元人民币。

张燕民律师为甘肃省敦煌市某矿业公司增资扩股、股权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4500万元人民币。

张燕民律师为某投资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某传媒集团、某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1.5亿元人民币。

张燕民律师为某投资公司北京市六里桥某开发项目投资收购、贷款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约3.2亿元人民币。

张燕民律师为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河北省承担市某矿业有限公司铁精粉矿提供投资风险法律分析、收购方案拟定等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某矿产有限公司越南河江铅锌矿山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实业有限公司、越南某企业就越南和平省金矿投资开采事宜提供BCC合作模式专项法律服务。

张燕民律师为某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并购、股权重组、股权质押、工业项目剥离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21亿元人民币。

张燕民律师承办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与某贸易有限公司施工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施工材料质量索赔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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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多重劳动关系的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日期:2013-05-11

  

案情:56岁的王五原系一家***厂的员工,2008年,因病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病情好转后,同年,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任传达员,与该公司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95月,王五在工作期间旧病复发,住进医院治疗。7月份,王五康复出院,某建筑公司却以王五系***厂的内退人员,与***厂之间还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王五认为,双方既然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就应该全面履行,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由引发生劳动争议。王五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请求建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上海法律顾问
   
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王五并不存在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几种情形,建筑公司在缺乏证据证实王五具有上述两种禁止的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系违法解除。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逐裁决建筑公司支付王五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00余元。  

律师分析:法律上并不完全禁止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规定,并非是对双重劳动关系的否定,而是对后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的规定。上海法律顾问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现今大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双重/多重劳动关系,容易影响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且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造成巨大障碍,应予以明确立法限制。但就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劳动者即使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即,该条文规定也并非禁止双重劳动关系。

那么,作为用人单位,该如何控制此类风险?

律师建议:

1、不招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否则,若员工的离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有可能被原用人单位追究承担连带责任。上海法律顾问

2、在遇到企业急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而必须要录用情况下,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外,另行签订有关勤勉劳动、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和保护商业秘密相关的书面协议,避免产生纠纷后,企业处于被动地位。上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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